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与招生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专业规划与建设,组织申报新专业;
3.组织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指导性教学计划;
4.组织实施各专业课程建设;
5.组织新开课程申报与审核;
6.负责教材建设和采购供应工作;
7.组织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及管理;
8.组织各类教学评奖项目的推荐与申报;
9.负责统筹安排各类教学评估、教师教学竞赛和学生技能比赛;
10.负责学生教学实习与专业实习等集中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协调各系安排好学生的教育实习、教学实践活动;
11.组织和筹备各级教学会议;
12.负责教学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保障;
13.负责课程安排与考试安排;
14.负责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专升本学生学业审核;
15.负责编制与上报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6.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
17.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以及在校生的学年电子注册;
18.管理和维护学生学籍学历信息,及时处理学籍异动;
19.负责学院教学和招生等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20.负责学院年度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标志性成果的审核,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核查、建档及管理工作;
21.做好教学文件的传递、催办、归档等工作;
22.负责教务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及网页的制作、发布;
23.完成上级部门和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