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
晋财职院科函〔2020〕5 号
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 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晋教政函〔2020〕3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坚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地见效,推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贯彻实施,以形成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为目标,营造鼓励高校思政工作者创新思路、科学研究、积极实践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立项依据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参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见附件1)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 2)。
三、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1.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采取省教育厅和项目申报高校联合资助的形式,分为省立省资助和省立校资助两种立项类型。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评选确定该项目的资助类型,如确定为省立省资助项目,学校需根据省资助经费按照不低于 1:1 的比例提供经费支持。
2. 项目类别及项目申请人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每所高校可申报 1 项,山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同育人中心培育建设单位,可再单独申报 1 项。
(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申请人限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且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 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晋教政函〔2020〕3 号)文件要求按现有专职辅导员总数的5%比例限额,我院可申报1项。
(3)已经申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的 2020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报送要求
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 3)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 式4份于 4 月 19 日前报送至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赵玲老师(联系电话18535177515)。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 文件)于4月19日前发送至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邮箱sxcmky@126.com.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3.《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
附件1-3
科研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