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确定
2011年省级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晋教高【2011】8号)、《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晋教高【
2012】1号)的通知要求,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我院成立了申报省级2012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领导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反复论证进行可行性研究,经过近一年的准备,编制出示范校建设方案。通过了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的验收、答辩和评审,被确定为2012年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期为3年。学院将按照教育厅《关于推进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宣传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