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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量:

 
 

关于做好学院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山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晋减电【2017】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活动通知如下:
    一、突出防灾减灾日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今年防灾日“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这一主题,有效整合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源,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救灾措施,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救灾活动,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救、互救技能。
    二、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技能。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各种资源,采取知识竞赛、模拟事故、自护自救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进课堂、进宿舍、进师生,让每位师生了解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掌握避险自救技能。
    三、加强灾害风险防范排查,扎实推进学院安全整治。
    各部门要将灾害风险排查治理纳入到我院消防安全工作检查中去,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责任,特别是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本部门自身能够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人员进行整改,要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属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及时上报相关职能处室及相关院领导。
    四、及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火灾事故等,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御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系部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及时将具体活动情况材料报送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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