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审计室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法律事务及审计工作,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学院法务相关制度;
2.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处理学院仲裁、诉讼和调解案件,调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代表学院立案、出庭、执行并处理案件相关法律事务;
3.指导、监督中介机构开展法务相关工作,审核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
4.参与学院日常合规类审查与法律风险控制,总结梳理法律风控漏洞,并提出合理性调整建议;
5.根据需要,组织法律事务培训和提供法律咨询;
6.宣传、贯彻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
7.对财务预算、财务收支、各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资产管理与使用、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科研经费、财政专项经费、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等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的有关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审计;
8.指导、监督造价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9.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